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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日將實施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PDX)計畫

2013/11/6

臺日專利審查合作再掀新頁,繼10151日試行「臺日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之後,「臺日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計畫(Priority Document Exchange簡稱PDX),將於今(102)122日正式實施。

 

亞東關係協會與日本交流協會於今(5)日就臺灣與日本間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簽署合作瞭解備忘錄,透過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日本特許廳間相互合作,以電子交換方式相互取得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取代紙本文件,節省申請人的勞費時間,更加便利申請人主張優先權。智慧局將於簽署後公布「臺日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並自122日正式啟動。

 

臺日經貿關係向來密切,日本為外國人向我國申請專利最多之國家,去(101)年即以13,978件奪冠。且在發明專利部分,日本去年申請量高達12,646件,也較100年的11,833件成長6.9%;我國人民赴日申請專利的年申請量亦近3,000件。就產業別而言,臺日雙方申請多以電子、重工業、化工()及醫藥等類別居多,相信未來相關產業的申請案件也都能因此計畫而受惠。

 

本計畫正式實施後,發明或新型專利案之申請人在我國第一次申請專利,其後向日本申請專利並主張臺灣申請案優先權時,得向智慧局申請核發專利申請案存取碼,申請人即可以該存取碼向日本主張優先權,取代紙本之優先權證明文件。同樣地,專利申請人主張日本優先權,並於最早之優先權日後16個月內,向智慧局提出日本核發之優先權存取碼者,也可以視為已經提出優先權證明文件。

 

另外,本計畫正式實施前16個月內曾申請優先權證明文件之案件亦適用,申請人可於智慧局網頁查詢存取碼。同時為鼓勵申請人申請核發存取碼,智慧局不另收取規費。

 

本計畫正式實施後,我國人至日本申請專利及日本人至我國申請案件之優先權證明文件,兩局均可直接透過電子交換方式傳送與取得,免除重複製作紙本之時間與成本,申請人跨國申請程序可簡化,申請人亦可節省郵遞紙本支出。此外,專利機構審查人員透過線上快速取得、查閱他國之優先權證明文件,有助於國際間專利家族案件資訊之同步化,藉以加速審查作業,提升行政效率,符合申請人之期待。

 

訊息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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