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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簽署五協議 鋪路FTA

2013/11/4

台日經貿關係再進一步,亞東關係協會會長李嘉進與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將於本周二(5日)簽署電子商務、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藥物法規、鐵道、海上航空搜索救難等五項合作協議,台日自由貿易協定(FTA)雛形漸成。

這幾項重要協議,被外界視為雙方未來洽簽「租稅合作」和「經濟合作」協定的前奏曲。由於第38屆台日經濟貿易會議預訂本(11)月2728日在日本東京舉行,使得這次五項合作協議的簽署備受矚目。

截至今年8月,台日雙方已簽署協議及備忘錄共31項,雙方這次再簽署五項協議,參與協調單位包括經濟部、交通部和衛生福利部。其中,台日電子商務合作協議由經濟部主談,為雙方簽定台日投資協議後,持續透過堆積木方式,促進雙方貿易合作交流。

經濟部官員表示,電子商務除了網際網路的商業應用領域,還有公部門「電子化證」的領域,比如自動化通關、線上簽審、數位內容跨國傳輸等,任何雙方商務交易的電子化,都在跨國電子商務合作範疇中。這次的台日電子商務合作協議,為合作備忘錄性質,主要希望雙方能減少未來電子商務的交易障礙。

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合作備忘錄,則賦予業者在台灣登記專利權時,可同時取得日本的專利權登記,將可節省申辦專利權的時效和成本,保障雙方專利申請者不因審查程序而被其他人捷足先登。

目前業者主張專利優先權必須用紙本方式寄送到台灣或日本申請。官員舉例,在簽署合作備忘錄之後,日本企業只要通知我經濟部智慧局在日本特許廳遞件申請的相關文件代碼,智慧局就可透過雙方建置的資訊系統向日本索取電子檔,減少使用紙本及郵件往返時間;反之亦然。

此外,藥物法規合作框架協議,將提供兩國生技業者建立合作關係的法規基礎;鐵道合作協議則可協助雙方鐵道業者有關營運、防災和技術開發等方面的合作。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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