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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013大陸新商標法—商標法新修正案重點【文:冠中專利 徐德炎律師】

2013/9/3
                                                                 ◎本文作者:冠中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徐德炎律師  【本文版權所有 歡迎註明出處轉載】

        201383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這是1982年商標法頒佈以來的第三次修正。本次修正對於社會各界熱議的商標審查時間、商標異議制度、商標權的保護力度等諸多問題作出了重大調整,修正後的商標法將於201451日起施行。
鑒於《商標法》的修正將對商標申請及保護等方面產生重大的影響,故本文針對新修正案的重要內容予以簡要介紹及評析,以期社會各界人士能夠快速瞭解、運用新法內容,不足之處還望深入探討交流:
 
一、    允許聲音作為商標進行註冊。
二、    商標申請由“一標一類”變成“一標多類”。
三、    引入商標審查意見書制度。
四、    規定商標審查的法定時限,大幅縮短商標審查時間。
五、    完善商標異議制度,制止他人惡意異議。
六、    加大對在先使用商標的保護,允許在先使用人合理使用他人在後註冊的商標。
七、    加大商標權保護力度,大幅提高商標侵權處罰及賠償的金額。
八、    明確商標侵權的賠償是以商標註冊權人有實際使用註冊商標為前提。
九、    規範馳名商標的使用,厘清馳名商標保護制度。
十、    規範商標代理活動。
備註2:相關商標法新修正案的重點內容評析全文,將刊載本所於2013/9下旬出刊的冠中智訊第7期內容中,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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