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智財新訊

法律
回列表

自誇「唯一」 並非屬實,罰!

2021/5/20
        業者宣稱「唯一」通過安全認證的廣告若非真實,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唯一通過安全認證」予人印象為該商品係「唯一」通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證之商品或品牌,惟經公平會查證,業者宣稱之商品取得商品驗證登錄證書者,並非僅有該商品或品牌,因此該廣告宣稱,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商品之品質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呼籲,民眾於網路購買電器商品,尚需特別注意廣告宣稱之噱頭是否藏有陷阱,也再次叮嚀業者廣告使用「唯一」等最高級用連結客觀陳述,應注意廣告內容之真實性。


        信息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110年5月19日〈雖通過安全認證但非所自誇的「唯一」  仍要罰!〉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6730&mid=126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