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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商標申請註冊不核准就算了 竟然還被處以罰款?

2020/7/14

【案例事實】:

        日前有一則報導指出,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對一註冊申請人因在疫情期間申請註冊「火神山」商標案,涉嫌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  的相關規定,構成惡意申請行為,故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該報導同時指出,此案是處理的與疫情相關侵犯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的第一件不良影響商標申請註冊案。  

新聞來源:
2020年07月12日  陶濤/寧夏日報〈疫情期間搶注“火神山”商標,寧夏一註冊申請人被罰1萬元〉https://sina.com.hk/news/article/20200712/0/1/2/%E7%96%AB%E6%83%85%E6%9C%9F%E9%96%93%E6%90%B6%E6%B3%A8%E7%81%AB%E7%A5%9E%E5%B1%B1%E5%95%86%E6%A8%99%E5%AF%A7%E5%A4%8F%E4%B8%80%E8%A8%BB%E5%86%8A%E7%94%B3%E8%AB%8B%E4%BA%BA%E8%A2%AB%E7%BD%B01%E8%90%AC%E5%85%83-11908634.html

【觀念提醒】:

        中國大陸近來積極進行改革,藉由強調誠信原則打擊商標蟑螂,  2019年中國大陸特別針對惡意或囤積商標行為進行商標修法。因此,大陸商標申請不是核准或不核准的問題而已,您還需要知道:惡意申請商標也可能會被處以罰款!

        到底什麼情況下會申請商標被處以罰款呢?

一、2019年大陸修法新增第六十八條第四款規定:「對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對惡意提起商標訴訟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給予處罰。」且《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第十二條:「對違反本規定第三條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申請人,依據商標法第六十八條第四款的規定,由申請人所在地或者違法行為發生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違法所得三倍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究竟何謂「惡意申請商標註冊」?則需參看《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第三條。所謂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行為是指:申請商標註冊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包括: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申請商標註冊行為;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馳名商標;基於關係明知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標存在而申請註冊該商標;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或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申請商標註冊;其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違背公序良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  

三、新聞案件因火神山醫院是中國大陸對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前線醫院名稱,在疫情期間屬於社會輿論關注焦點,其他申請人將其作為商標註冊易造成重大社會不良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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