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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訴訟 大立光告贏先進光

2017/12/11

股王大立光狀告先進光侵犯專利權與竊取營業秘密,4年的審理後,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判先進光等共同被告需賠償大立光15.22億元,創下國內科技公司智財權訴訟賠償金新高。儘管全案仍可上訴,但對於股本僅10.34億元的先進光,此次賠償金恐侵蝕1.5個股本,給國內企業界上了一堂震撼教育的課。

大立光:不容不法竊取

對於判決結果,大立光表示,作為一專業光學鏡頭設計及製造商,30餘年日積月累的自主開發技術,是全體同仁暨股東所共享,絕不容許其他業者不法竊取侵犯。

大立光強調,為彰顯對智慧財產權尊重及堅持捍衛重要資產信念,會採取一切必要手段,捍衛苦心研發累積的智慧財產及研發成果,冀能有效嚴懲不法,保護產業創新的果實,進而維繫產業國際競爭力。

先進光:將會提起上訴

面對如此高額的判賠金額,先進光總經理高維亞昨(7)日晚間至櫃買中心舉行重訊記者會時表示,此案尚未定讞,待收到判決書之後,會針對不利的部分,委任律師提起上訴。但是高維亞也放低姿態指出,針對此事造成股東權益受損之處,先是致上最高的歉意之外,而他更深深一鞠躬表示,後續將「窮盡一切方法,期待釐清與大立光因為上述案件導致之誤會,也會尋求更妥適的解決之道,共同維護國內專利及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

賠償金,大立光不入袋

大立光狀告先進光侵犯專利權和竊取營業秘密,審理過程長達4年。期間,媒體曾經詢問大立光執行長林恩平如何評估「若勝訴獲判的賠償金?」,他明確回答:「並不會放到大立光的口袋當中,而是會提供用作提升國內專利權觀念等作為」。換言之,這筆賠償金,對於大立光的財報並不會有任何的貢獻。

據了解,大立光與先進光在這一年來,曾在智財法庭調解下進行和解,但因為大立光要求先進光對於涉案員工予以進一步的司法動作,這部分未能獲得先進光經營階層的同意,導致最後破局。

(工商時報) 王中一/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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