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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妖怪智權戰  妖怪村對上妖怪手錶

2017/6/30

    國內知名遊樂區溪頭「妖怪村」,從2011年創立之初,就花費數百萬元向智慧財產局註冊包括食衣住行育樂在內的「妖怪村」相關60多項系列商標,不料難敵後來竄紅的日本「妖怪手錶」,日方不但向智財局申請商標,商標還在審核期間,就授權聯華食品生產妖怪海苔,一手打造妖怪村的設計師曾俊琳無奈質疑:「難道外國的月亮比較圓」

    2014年從日本竄紅的「妖怪手錶」襲台,20165月份向智財局申請「妖怪手錶」商標,由於妖怪村設計師曾俊琳(44歲)在20159月向智財局申請「妖怪手錶」,且在2011年就曾推出妖怪手錶對外販售,曾俊琳認為商標遭侵權,憤而向智財局提出異議,要求核駁日本「妖怪手錶」商標申請案,不料智財局卻以「妖怪手錶」為日本知名動漫,反而認定曾俊琳有仿冒之虞,將案子丟給訴願委員會。

    曾俊琳氣憤表示,目前雙方妖怪手錶商標仍在訴願階段,日本「妖怪手錶」業者竟就授權國內食品大廠「聯華」,還順利取得商標註冊,生產販售「妖怪海苔」,曾俊琳舉例,「新光三越」、「鴻海」為國內知名企業,若他拿這二家企業名稱去申請海苔、手錶商標,智財局會核准嗎?「智財局審核毫無標準,還向財團、國外企業低頭,根本就是喪權辱國」。

    曾俊琳無奈表示,妖怪村201221日正式獲得商標,但商標真的能放心使用嗎?答案是別傻了。獲得商標後不但沒有感受有多珍貴,商標的訴案還因此暴增,因為只要有人申請相關的妖怪商標,智財局幾乎都通過,包括百鬼夜行妖怪村、妖怪包、妖怪工坊、妖怪廚房、妖怪拉麵、妖怪夜市,這個人侵權行為,都是靠花錢向智財局申請核駁後才消失。

    曾俊琳忿忿不平表示,當初申請商標完全是為了保護妖怪村不被有心人士惡搞,也就是所謂的商標蟑螂,但在請商標之後才慢慢地發覺,整個國家司法和國家機構的承辦官員都出現了問題,而且是荒謬至極,痛批「外國的月亮比較圓」。

    全國商標聯合事務所吳清煌表示,妖怪村比日本妖怪手錶更早創立,也向智財局申請註冊商標核准,即保有商標權,不論是企業或個人申請「妖怪」商標,智慧財產局須審核商標樣式是否出現近似、雷同,及商品類別是否相同,一旦審核不嚴謹,權利人必須再花錢申請核駁裁定,對於權利人毫無保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妖怪村設計師針對日本「妖怪手錶」申請商標案提出異議,目前全案已進入訴願委員會審理,至於日本「妖怪手錶」授權「聯華」食品,是屬於商業授權行為,智慧財產局僅針對「聯華」食品申請妖怪海苔商標通過註冊,妖怪村設計師已對「聯華」食品提出核駁,該起商標爭議案件已進入審理階段,智財局都依照商標審核相關規定辦理。

    智財局表示,個人或企業申請商標案,有時相關的類別或商標就高達上百甚至上千筆,經逐一比對認定無近似或同類型後,再予以註冊通過,接下來還會在官網供「公眾審查」,一但權利人對註冊商標有異議,即可向智財局申請核駁,審核是否有侵權爭議。(王煌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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