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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茗尬小明 中國判統一茶飲侵權

2016/11/23

〔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統一集團轉投資的統一中控在中國熱賣的「小茗同學」茶飲料,遭控侵犯北京小明文化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設計的「小明」卡通形象著作權,北京海淀法院一審判統一需賠償小明公司人民幣五十萬(約新台幣二三六萬元),並停止侵權行為。

統一強調將上訴

統一企業公共事務部經理涂忠正表示,「小茗同學」茶飲料的品牌及商標都是經過註冊保護的,但個人認知沒有一致,強調統一將提上訴。

小明公司指稱,該公司擁有「小明」卡通形象的著作權,並以此形象為核心創作完成一系列漫畫及壁紙等作品,享有較高知名度。控訴統一販售的「小茗同學」茶飲料外包裝完全是該公司作品的簡單變形,讓消費大眾誤認是該公司授權生產的產品,向統一求償人民幣五百萬(約新台幣二三六○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該案雙方均不否認「小明」已經成為一種流行文化現象,故「小明」所蘊含的思想、觀念、創意等並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統一以「小茗同學」作為產品名稱並無不妥。

但小明公司創作的系列美術作品《小明》是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物件,享有高知名度,統一的「小茗同學」卡通形象與「小明」卡通形象構成實質性相似,已構成侵權。

「小茗同學」茶飲料是統一中控二○一五年三月於中國推出的冷泡茶,訴求低調冷泡,認真搞笑,每罐零售價人民幣五元(約新台幣廿四元),上市短短一年多,就打入年輕學生族群市場。

統一中控上半年茶飲料年營收人民幣卅七.四億元(約新台幣一七六億元),市占率達廿八.六%;其中「小茗同學」上半年銷售額近人民幣十億元(約新台幣四十七億元),市占率七.二%,成為統一中控旗下「金牛」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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