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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期放寬 助產學合作

2016/6/8

接軌TPP,政院翻修商標、著作與專利權三法,其中,為鼓勵專利運用,未來將把目前六個月的專利優惠期,延長為一年。此外,修正案也將放寬,申請日前因商業、學術合作,導致專利技術公開,也可受保障。

經濟部官員表示,過去學校老師有一些發明,還在考慮要不要申請專利時,就先找合作企業,在向企業簡報時,可能需要說明技術或是拿出模型來,此時就會造成專利技術公開,過去公開展示的樣態只有發表論文,但是此型態也可納入。

官員說,此舉將有助推動產業學合作。而專利期放寬為一年後,也有助企業或學界,有充分時間申請專利權。

值得注意的是,政院催生中的修正案,也將准許因行政機關審查遲延,可延長申請人的專利期間,不過,此項修正將由政院另訂實施日期,確保智慧局在實務上的人力可應付。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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