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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相當知名度 全真瑜珈商標戰勝訴

2016/2/17

新加坡商CJ集團來台經營全真瑜伽,註冊商標時,卻與涂姓男子所申請註冊在武術類別上的「全真」商標類似,踢到鐵板,因此提訴;智慧財產法院認為,兩者近似程度低,服務類似也不同,且全真瑜伽在台經營已累積知名度,涂男的商標並無多角化經營,不致混淆誤認,判全真瑜伽勝訴,可順利註冊商標。

102年間,CJ集團以「TRUE YOGA FITNESS 全真瑜珈」申請註冊商標,但智慧財產局認為與涂男的「全真」近似沒過關,因此提出行政訴訟,並主張涂男的商標僅「全真」二字,指定使用於武術,但「全真七子、全真教」均與中國武術有關,商標識別性不高。

合議庭認為,涂男的「全真」商標,是未經設計的中文,指定使用在「中國武術傳授」商品,而依CJ集團所提證據,「全真教」是中國道教主要派別,金庸小說「射鵰英雄傳」及「神鵰俠侶」將全真教的開山祖師王重陽的七個弟子稱為「全真七子」,涂男的商標雖具識別性,但識別性較弱。

合議庭認為,兩商標雖均有「全真」一詞,然外觀、觀念、讀音均有差異,近似程度低,而服務雖有類似,但類似程度也不高,加上全真瑜珈在台經營,陸續開設大型會館,會員與銷售額攀高,會員不乏名人如藝人郭彥均、電影明星夏于喬等,足見該商標已因大量使用,累積相當知名度,反觀涂男的商標並無任何證據證明其使用狀態,判智慧財產局准許其註冊。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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