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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專利侵權糾紛辦案期限縮短1月

2015/6/8

新修改的《專利行政執法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將於71日起施行。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相關負責人今天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新《辦法》進一步縮短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辦案期限,由原來規定的立案之日起4個月內結案加複雜案件1個月延期,縮短為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結案加複雜案件1個月延期。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改將「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明確寫入執法辦法的立法宗旨中。「專利行政執法行為關係到專利權人合法權益與市場經濟秩序的維護,其全過程應貫徹法治原則,嚴格落實依法行政。」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相關負責人說。

  現行《專利行政執法辦法》於20112月實施。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技術進步和市場競爭的加劇帶來專利保護領域的新問題。在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以及人大常委會專利法執法檢查中發現,我國目前專利保護不力,需要進一步強化和完善專利行政執法。

  「專利行政執法具有程序簡單、處理快捷的特點。為進一步發揮其優勢,加強專利權保護,本次修改進一步縮短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辦案期限。」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相關負責人說。在此之外,還明確了調解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專利行為的立案期限,由原來較為原則的「及時立案」改為規定明確的時間期限,並明確了公開有關行政決定的期限。

  加強展會和電子商務領域的行政執法,在新《辦法》中予以明確。

  刪除鏈接採取刪除或侵權行為的作為在短時間內集中展示有關成果的特殊場合,展會對於專利侵權糾紛的快速調處和假冒專利行為的及時查處有明確的現實需要。

  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相關負責人介紹,現行專利法已規定了外觀設計專利權人的許諾銷售權,但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規定尚未對此加以體現。同時,隨著互聯網等新技術的飛速進步,電子商務等新興領域的專利保護問題逐步顯現,相應的行政執法手段也需要變化、創新。浙江等地的實踐證明,電子商務平台提供者、網店經營者及權利人對進一步完善專利行政執法、解決電商領域專利侵權糾紛有較強的訴求。

  本次修改規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加強展會和電子商務領域的執法,快速處理展會期間和電子商務平台上的專利侵權糾紛,及時查處假冒專利行為,並明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責令侵權的參展方採取從展會上撤出侵權展品、銷毀或者封存相應的宣傳材料、更換或者遮蓋相應的展板等撤展措施,應當通知電子商務平台提供者對侵權或假冒專利產品的相關網頁及時採取刪除、屏蔽或者斷開鏈接等措施,以及時制止侵權和假冒專利行為。

北京新浪網   記者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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