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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酒廠家來寧打假一次告了21家銷售商

2015/3/24

去超市買紅酒,如果不是對紅酒特別了解的話,光從名稱、包裝來看,可能有不少人「傻傻分不清楚」。有商家正是利用這一點,生產與名牌相似的產品,來增加銷量。南京六合一家超市進了一箱紅酒,因為跟王朝公司生產的紅酒相似,昨天下午,超市老闆坐上了被告席。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這次該紅酒廠家共狀告21家店維權。對於這些「仿冒」商品,因為查找生產廠家存在困難,正品廠家大多選擇起訴賣家來維權。

  孫先生在六合開了家超市,賣日用百貨,其中包括煙酒。前不久,他收到一張傳票,因為銷售一款紅酒成了被告。原來,孫先生進了一箱叫「百年王朝」的紅酒,乍一看與中法合營王朝葡萄釀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王朝公司」)生產的紅酒差不多,其實當然不一樣。

  王朝公司的打假人員發現后,在公證員的陪同下購買了一瓶,並以此為證據,提起訴訟。他們認為,「百年王朝」侵犯了王朝公司的商標權。昨天下午,這起案件在六合法院開庭審理。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除了孫先生的超市,六合另有20家超市或酒類專賣店成為被告。

  在法庭上,王朝公司的代理律師拿出在孫先生超市買的紅酒,解釋說,這瓶紅酒包裝上的英文字母、商標、生產商的名字,都與王朝公司的產品非常相似,但王朝公司並沒有一款叫「百年王朝」的紅酒。而且,律師提到,這瓶「百年王朝」的生產地是煙台,而王朝公司生產廠家在天津。

  律師認為,孫先生賣的酒有「傍大款」的意思,而這會給王朝公司的品牌聲譽造成影響。因此,他們要求孫先生賠償王朝公司3萬元的損失,以及為維權產生的四千多元費用。

  對此,孫先生有自己的看法。他提出,王朝公司的紅酒英文是「DYNASTY」,而他賣的「百年王朝」,英文是「DAINTY」,並不一樣。另外,孫先生說,供貨商送貨來,他們作為賣家,只認QS標誌,對紅酒品牌並沒有辨別能力。他認為,即使「百年王朝」侵權,王朝公司也應該找生產商維權,而非他的超市。

  王朝公司代理律師則表示,從對消費者負責的角度講,超市應該進正品,而不應以缺乏鑒別力為由,進購仿冒商品。

  昨天法院聽取了雙方意見,當庭沒有宣判,雙方表示願意調解。據了解,另外20起案件,也將在近期陸續開庭。

  【疑問】 為何不起訴生產商?

  據孫先生說,他店裡只進了一箱「百年王朝」,共6瓶,賣出去3瓶,其中包括被王朝公司打假人員買走的那瓶。他很納悶,王朝公司能為了這6瓶紅酒打一場官司,為什麼不向生產紅酒的廠家維權?王朝公司的代理律師表示,他們也想找到生產商,但是孫先生並沒有提供進貨來源。

  記者注意到,「百年王朝」的包裝上寫明生產地在山東煙台,按照這個地址來找,難道不能找到生產廠家?對此,律師解釋,除了六合,他們在全國其他地方也有維權案例,但以往的經驗顯示,酒瓶上寫明的地址,往往是不存在的。他們只好通過起訴銷售店家的方法,希望能夠找到生產廠家,再來維權。

  【類似案例】 法院判停止侵權

  其實紅酒商標侵權的案例,並不少見。去年94日,六合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類似案件,那次來南京維權的,是煙台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超市因為銷售了一款叫做「解百納」的紅酒,被要求停止侵權並賠償。

  法院審理后,前不久作出判決,被告超市停止銷售侵權的紅酒,並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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