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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紀錄片《台北故宮》涉侵權 故宮:依法追究絕不寬待

2014/10/22

侵權官司打不完!國立故宮博物院今(21)天表示,有關大陸電視紀錄片《台北故宮》涉及侵權案件,經查明是由大陸央視間接非法取得國立故宮博物院的授權影像所製播。故宮表示,將逐步清查該影片中有使用到國立故宮博物院的藏品畫面後,依據侵權證據搜證結果,依法進行追償,若有其他樣式的衍生利用者,依法追究絕不寬待。

國立故宮博物院表示,在民國88年與得意典藏公司簽訂《故宮文物數位影像資料庫系統合作契約》,但是該公司未經國立故宮博物院同意,擅自951017日和1129日與九洲音像出版公司簽訂台北故宮紀錄片合作案之「授權協議書」和「補充協議書」,擅自對外授予故宮影像資料使用權,嚴重損害故宮權益。

故宮因得意典藏公司有違約行為,依契約規定,分別於97年及98年以書面催告要求得意典藏公司改善,但該公司並未改善,依契約規定該契約得予以終止,且於98327日正式行文要求九洲音像出版公司暫勿付款予得意典藏公司、表明該行為侵害該院著作權益,請其妥善處理外,並於98730日請得意典藏公司到院洽談合約爭議,100425日更進一步邀請專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就相關侵權事項如何追償等進行討論;故宮已在101113日委託專業著作權事務所發函得意典藏公司,終止雙方上開契約,請得意典藏公司立即停止授權、銷售及散布該契約之所有攝影圖像作品,並於102513日委託法律事務所發函得意典藏公司,再次明確通知該公司,聲明雙方《故宮文物數位影像資料庫系統合作契約》已終止,雙方不再有任何合作關係。

對於得意典藏公司一再對外宣稱與故宮共用智慧財産權50年,故宮業已循法律徑途進行處理。故宮說,請社會大眾勿隨意聽信得意典藏公司而誤向其取得8848日契約產品授權,以免日後可能產生相關法律責任。

故宮強調,於10364日依雙方契約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請本案履約爭議調解,但得意典藏公司拒絕,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02日檢送履約爭議調解不成立證明書予故宮,未來故宮將依該調解結果進行後續法律訴訟程序追究。

至於其他《台北故宮》影片衍生利用部分,故宮已於103730日正式行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就中國中央電視台官方網站及大型視頻網站如YouTube及愛奇藝等播放《台北故宮》紀錄片依「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協處機制進行協處,並副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目前已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回復建議事項,要求相關網站管理單位處理,並已有部分成果;例如YouTube網站已下架,央視官網中的影片幕後花絮,並未使用故宮藏品圖像,至於愛奇藝網站截至1031019日晚上仍未下架,該院將逐步清查該影片若有使用故宮藏品之畫面,將依搜證結果,依法進行追償,其他樣式衍生利用者,將依法追究絕不寬待。

NOWnews生活中心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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