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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裁定蘋果可以將零售店設計注冊為商標

2014/9/10

據新浪報導,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European Union Court of Justice)周四裁定,允許蘋果公司(以下簡稱“蘋果”)將其零售店設計注冊成商標。

去年,德國專利管理機構拒絕了蘋果將其零售店設計注冊成商標的申請。而歐洲法院今日推翻了德國專利管理機構的裁定,稱蘋果的零售店版面能夠將蘋果的產品和服務與其他公司的產品和服務區分開來。

蘋果零售店的典型版面就是幾排平行擺放的大桌子,上面擺放著iPhoneiPad等電子產品,而頭頂上是高高的天花板。2010年,蘋果在美國已經成功將該版面注冊為商標。

經過歐洲法院的裁決,該案將被重新發回至德國最高專利法庭審理。之前,德國最高專利法庭已向歐洲法院征求意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華社) 201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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