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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雪花”欲阻“雪優”未果

2014/9/9
 本報訊 
       知名啤酒企業華潤雪花啤酒(中國)有限公司(下稱華潤啤酒公司)以生產、銷售“雪花”牌啤酒而被人熟知。近期,華潤啤酒公司針對甘肅省張掖市維力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維力公司)申請註冊“雪優”商標而提起商標異議,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裁定被異議商標予以核准註冊後,華潤啤酒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日前,法院一審判決維持了商評委裁定。
       據瞭解,被異議商標為第7471482號“雪優”商標,由維力公司於2009年6月提出註冊申請,指定使用在第32類啤酒、薑汁啤酒、麥芽啤酒等商品上。
       引證商標一為第3628283號“雪花”商標;引證商標二為第6932952號“雪花優爽”商標。兩件引證商標均由華潤啤酒公司提出申請註冊,並於2005年2月獲准註冊,均核定使用在32類啤酒、麥芽啤酒等商品上。
       法定異議期內,華潤啤酒公司針對被異議商標提出異議申請,認為其在先申請註冊的引證商標“雪花”為馳名商標,被異議商標系對其引證商標的複製、摹仿,不應予以核准註冊。但該申請並未得到支持。
       隨後,華潤啤酒公司向商評委提起異議複審申請。2013年9月,商評委作出異議複審裁定,認為被異議商標與兩件引證商標在呼叫、含義等方面均存在區別,並未構成近似商標,同時使用在類似商品上,並不會引起消費者的混淆,據此裁定被異議商標予以核准註冊。
       華潤啤酒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據悉,華潤啤酒公司在國內經營近70家啤酒廠,旗下含雪花啤酒品牌及30多個區域品牌共佔有中國啤酒市場19.8%的份額。據國家統計局公佈資料顯示,華潤雪花啤酒2011年銷量超過1000萬噸,榮列全國啤酒行業銷量第一名,雪花單品牌銷量榮列全國啤酒市場第一名。
       法院經審理認為,華潤啤酒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在被異議商標申請日前其“雪花”商標已經成為馳名商標。並且,被異議商標與“雪花”商標在呼叫、含義上存在區別未構成對“雪花”商標的複製、摹仿或翻譯,被異議商標的註冊使用不會造成公眾誤認,被異議商標與兩引證商標並未構成近似商標。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白 鷗)
作者:白 鷗,2014/9/1,摘自:中國智慧財產權報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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