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寻

智财新讯

专利
回列表

专利法修正版11月1日上路 5大重点一次看

2019/11/1

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案11月1日起正式上路,实施后设计专利权期限将延长为15年,核准审定后分割适用范围及期限也从发明专利扩大至设计专利,希望藉此提升国内专利布局发展。

立法院4月通过「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松绑部分法规,并就专利救济案件明定补正期限,提高审查效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表示,希望藉由这次修法落实法规松绑,提升专利审查效能,使其有利企业专利布局,并促进台湾工业设计发展。

此次修正条文共17条,智慧局整理5大修正重点:

一、发明专利申请案核准审定后30日使可分割规定,放宽至初审核准审定书或再审查核准审定书送达后3个月内得申请分割;适用范围从现行发明专利扩大纳入新型专利。

二、专利救济的举发程序修正为举发人应于3个月内补提理由,逾期不予审酌,避免审查延宕。

三、新型专利申请更正案适用时点,限制为新型专利权申请新型专利技术报告案件审理中,及新型专利权有诉讼案件系属中2个时点,且由形式审查改采实质审查。

四、设计专利权期间从12年延长为15年,强化对设计专利权保护,预料有助国内设计产业发展。

五、修正专利档案保存年限,依发明、新型及设计专利等种类限缩为10到30年,以解决专利档案储存空间不足的问题。中央社 台北31日电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