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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Tutor」就侵权? 公平会:非常有争议空间

2019/3/14

补教业者联合控诉TutorABC注册商标后,开始对用有Tutor字词的公司提告,认为有商标侵权的问题。公平会主委黄美瑛今(13)日表示,一般来说,知识产权保障的是「TutorABC」,至于「Tutor」是通用词,是否立案调查,仍待进一步了解。

补教业者昨天联合召开记者会控诉,TutorABC申请专用「Tutor」一词的商标权,近年来不断向其他业者求偿提告,是否涉及垄断情形,其中空中美语注册「Tutor4U」商标,却遭提告侵权,最后遭判赔1000万,因此准备向公平会申诉。

黄美瑛今天出席立法院经济委员会,被媒体问及TutorABC一事,她表示,一般来说,若是智慧财产局授予商标权的话,应是保障「TutorABC」这个词,至于「Tutor」是通用词,公平会也会去了解,因此「非常有争议空间」。

黄美瑛举例,之前有一些期刊名称为经济研究,不过如果「经济研究」被注册商标保护,是有争议的空间。

至于是否立案,黄美瑛说,目前尚未收到检举函,且知识产权必须经过相关主管机关认定,是否有违反公平交易法,还需进一步了解。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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